2016年5月20日,广州市法学会召开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秘书长、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何钧启,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市法学会副会长焦道能以及40多位市法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何钧启同志主持。焦道能同志传达了中国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近期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国林同志向常务理事会对《广州市法学会2016年年度重点课题招标公告》进行了说明。
大会一致通过免去吴沙广州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会长;免去原荔湾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叶锦祥广州市法学会常务理事;表决增补了荔湾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毕锐明为广州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秘书长,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何钧启同志在会上指出,各副会长、常务理事要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承和发扬历届理事会的好传统、好作风和好经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广州法治建设。何钧启还对法学会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包括在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工作考核中走在前列,搭建研究交流平台,创新法治服务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动法学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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