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换届后工作需要,推动学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运行,宁波市法学会充分重视制度的引领保障作用,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符合自身特点和规律的长效机制。在为期数月的梳理分析,调研论证,并广泛征求学会各位领导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完善,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宁波市法学会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波市法学会法学论坛工作规则》、《宁波市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宁波市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评选办法》等四项工作制度,形成了学会主要工作制度框架,确保学会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上述四项工作制度是依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相关规定制定的,结合宁波实际,分别对会员工作发展和管理、法学论坛组织、研究会设立和管理以及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评选等内容作了详尽规定。旨在通过建立学会工作制度,加强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会员繁荣法学研究、服务中心工作的热情和干劲;打造有效平台,进一步推动法学论坛创新发展;加强研究会规范管理,进一步促进研究会健康发展;激励优秀法学人才和研究成果脱颖而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法律”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宁波市法学会将着力推动上述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形成制度合力,引领推动法学研究和学会建设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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